防灾防损
市场信息 协会通函 海事案例 专业知识
市场信息

欧盟FuelEU Maritime法规:监测计划必须在 8月准备就绪

发布日期:2024-06-11 浏览次数: 字号:[ ]


FuelEU Maritime 将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但已经停靠欧洲港口船舶的监控计划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提交。


FuelEU Maritime(FuelEU)的目的是刺激航运业对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采用,以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内从事贸易或停靠的船舶,无论其船旗国如何,都必须遵守船上所用能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限制。有关法规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介绍性文章: 

https://gard.no/articles/getting-ready-for-fueleu-maritime/


虽然自2018年以来,超过 5,000 GT 的船舶必须提交监测报告验证 (MRV) 数据,但 FuelEU 监测计划与此是分开的。船舶不能依赖现有的MRV监测计划。


相反,要求提供新的监测计划,尽管现有 MRV 计划的各个方面可以善加利用。



谁需要遵守?

负责遵守FuelEU的公司一直是ISM公司,即合规文件(DoC)持有人,无论DoC持有人是注册船东、光船承租人还是第三方船舶技术管理人。由于大多数船东将ISM规范职责委托出去,因此在现实中,责任实体很可能是船舶技术管理人。


这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形成鲜明对比,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中,责任公司可能是船东或DoC持有人。因此,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和FuelEU的航运公司责任主体可能有所不同。该公司必须在管理机构注册,幸运的是,此注册管理机构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要求的合规机构是同一实体。


在合规缺陷和遭到FuelEU处罚的情况下,负责采购燃料或做出影响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运营决策实体可能被要求向ISM公司偿还这些罚款。



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

公司需要为其每艘船提交单独的FuelEU监测计划书。欧盟委员会制定了监测计划书模板,最近已提交进行公众咨询。标准化模板于 2024 年第一季度发布。根据欧盟委员会的网站,该模板以及统一应用的技术规则目前正在“准备中”。


监测计划书可从欧洲海事安全局认可的船级社和其他第三方获得,可针对特定船舶进行修改。一些检验方以在线文档格式提供此监测计划书。


欧盟标准模板监测计划书和支持文件正式发布预计于2024 年 6 月底举行,在这之前,还不能将监测计划书提交给船级社/认可的第三方进行验证。公司可在 7 月和 8 月向他们选择的检验方提交他们的监控计划。


对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之后首次属于该法规范围的船舶,公司应在每艘船舶首次停靠欧盟/欧洲经济区港口两个月内向检验机构提交监测计划书。



Well-to-Wake温室气体排放

FuelEU基于从燃料生产到最终在船上使用(Well-to-Wake)的生命周期测算方法,用于计算船上所用能源的温室气体排放。这意味着燃料生产、运输到燃料箱这些环节的排放,以及燃料燃烧时的排放都要计算在内。


合规首先需要使用经过认证的生物燃料、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辅助动力组件(燃料电池)、岸电、风力辅助推进装置或这些的组合。随着零排放或接近零排放燃料(e-甲醇、e-氨、e-氢)的普及,随着FuelEU 温室气体排放限值自 2030 年起进一步降低,这些方式将使合规成为可能。


监测计划书的目的是监测、记录和报告有关船上使用的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类型和数量以及与之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数据。



经修订的监测计划书的主要内容

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地区进行贸易的船舶应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随船配备获批的 FuelEU 海事监测计划书。一旦监测计划书最终确定,检验机构应将其记录在FuelEU数据库中。监管国政府应能够查阅《监测计划书》。


FuelEU监测计划书非常详细,而且除其他信息之外,要求必须包括以下关键要素:


◆ 应列出和描述温室气体排放源,例如主发动机、辅助发动机、燃料电池和垃圾焚烧炉。

◆ 燃料类型也要列出和描述,例如:H2(化石)、NH3(化石)、甲醇(化石)、乙醇、生物柴油、加氢处理植物油(HVO)、e-柴油、e-甲醇、e-电子液化天然气、e-H2和e-NH3。在存在燃料复合的情况下,必须将复合燃料的每个成分视为单独的燃料。

◆ 必须确定适用于报告所述期间适用的每种燃料类型的排放系数。

◆ 描述更新排放源、燃料类型、燃料消耗和每次航行活动数据(例如行驶距离、运载货物、海上时间)的相关程序。

◆ 对要实施的控制系统的描述,其中应包括数据流活动、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的书面流程。

◆ 监测每种燃料类型的燃料消耗以及替代能源或零排放技术提供能量的程序。对船上使用的能源的从最初生产到船舶油罐中燃料的运输(Well-to-Wake,也称为上游排放),以及从油罐到尾气(Tank-to-Propeller or Tank-to-Wake,也称为下游排放)的监测和报告程序的描述。


公司简介

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2月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服务集团客户,开拓市场客户。不断创新变革,发展多元化业务。 详细

公司简介
版权所有 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35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2001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